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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湖北-武汉 10-20 12:34  悬赏 0  发布者:98377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九月6日提出辞职,领导同意了,九月12日后就正式不用来公司了。但是公司不退我1000元押金及九月份工资,同时要求我赔偿九月公司及我本人缴纳的社保,还要赔偿公司八月、七月缴纳的社保。我去年十月初入职,但公司直到今年5月25日才与所有员工签订一年的合同,也是从5月才开始缴纳社保。在合同中公司要求辞职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而且没有说明辞职需要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赔偿吗?若我提出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哪些补偿呢?
我的证据有:公司现金发放工资,我有发放工资时的本人签名(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公司的考勤记录表(不全,还差十月、十一月);以前的同事可以证明我去年10月已入职,他们也同意证明;劳动合同(辞职后才发现劳动合同时间有误,上面写的在职时间是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24日);语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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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0-20 12:49
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帮你解答,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6-10-20 12:55
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发放9月份的工资,以及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6-10-20 13:14
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发放9月份的工资,社保应该补缴,不存在你给公司赔偿的问题,劳动仲裁的话,你的要求基本都是没有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16-10-20 13:58
您好!押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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