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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益

陕西-榆林 04-11 17:20  悬赏 0  发布者:chouba……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合同权益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评估后以股份入股注册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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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1 17:24
你所述内容太笼统,合同权益具体指什么?一般情况下合同权益是不可以作为出资的。
追问:

你好,吕律师,我要与一家公司合伙成立股份公司,比如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我出资2000万现金,对方出资1000万(200万的现金,800万是他与第三方签订的一个10年期合作合同,经评估公司估价后价值800万),请问评估后的800万可以作为股份入股吗?如果可以,有政策依据吗?公司法第二十七条里边所说可以用货币估值,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中包括我所说的这个合同权益吗?

回答:

合同权益要作为出资,第一需满足合同的收益权能转让至新成立的公司,并且需符合规定的几种类型,比如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否则是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4-11 17:47
建议你来电说明细节,以更好的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4-11 1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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