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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写了辞职报告,后又取得了商调函,算不算欺骗单位

山西-长治 04-14 16:13  悬赏 0  发布者:豺狼 给我留言  回答:(2)
先写了辞职报告,科主任在申请书上签了字,我从人才市场要上辞职表,在这时,我又联系了调动单位并取得了商调函,院方认为前面说是辞职,后又调动,说是骗了他们,所以不在辞职表上签字,我想问:(1)他们(院方)说的骗是否成立。(2)我的辞职是从申请书上签字开始,还是从填了辞职表开始。(3)上岗资格证及所有证件是不是都应该归本人所有。(4)他们(院方)有没有权利限制我去那一个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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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14 19:43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18 15:19
辞职应从单位批准时开始。证件当然是本人所有。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利,单位无权限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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