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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双倍补偿工资

北京-海淀区 10-25 09:26  悬赏 30  发布者:关注百姓生活 给我留言  回答:(11)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本人与某集团公司签有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在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工作16年.前期本人所在分公司进行劳动关系异地转移(脱离集团公司)因本人所在岗位被异地安置.未予接受.公司因此对本人进行了降薪待岗处理(按公司说法是待岗培训.只发最低工资).培训3个月后.本人因身体健康原因进入了18个月的医疗休养期.医疗期满后.单位以原岗位已取消且无法安排新的适合岗位为由.单方面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合同(原为无固定期合同).
    合同解除前本人要求以正常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补偿.但公司却只以病假期间的最低工资为基数补偿且以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由.不予医疗补偿(病未愈).
    
    本人拟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请有办案能力且擅长劳动纠纷诉讼的律师承接并协助办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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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0-25 09:27
你好,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追问:

金律师,您好,请问您可否代理本案?

回复时间: 2016-10-25 09:30
你好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6-10-25 10:24
以医疗期工资标准规避劳动法,本律师办理过该类案件,依法维权,劳动仲裁,专业劳动法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回复时间: 2016-10-25 09:29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10-25 09:30
您好,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6-10-25 09:31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0-25 09:34
您好,详细电话询问
回复时间: 2016-10-25 09:37
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6-10-25 09:43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时间: 2016-10-25 10:22
您好,请联系当地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0-25 11:05
协商不成,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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