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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耐克森轮胎在西安地区经销商和上海耐克森轮胎销售公司签订的【经销商合同】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还是代理关

陕西-西安 11-29 03:56  悬赏 0  发布者:张延军 给我留言  回答:(1)
上海长宁区法院和上海一中院合同定性为单纯的买卖关系,我的观点是代理关系。主张1.如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耐克森公司你管我把轮胎卖给谁,为什么要给我划分区域  2区域之间不能串货  3,你有什么权利要求我在签订区域给你推广耐克森轮胎品牌,以及建耐克森品牌轮胎的形象店呐?4【告知书】是给代理商的告知书,我已签字盖章,法院为什么不承认我是代理商 5我已签订每月目标合同为什么又成了单纯的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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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1-29 10:41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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