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龙宇涛  徐荣康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与岗位职责

海南-海口 05-09 03:07  悬赏 0  发布者:lanx88 给我留言  回答:(5)
合同签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是否还以考勤迟到早退为由,进行考勤扣款制度?如果否,那么公司已经实行了这种制度,如何维权?
    工作在一家某产品售后维修中心,第一份合同签的是维修岗,到期后续签的是工程师,日常主要工作是负责产品维修与安装服务,公司也会销售一些配件与服务,那么公司也把销售这一块给员工定量纳入日常考核计算工资是否合理?如果否,那么公司已经实行了这种制度,如何维权?
问题补充:
合同甲方已经劳动局审批的不定时工作制,我想知道根据以上2点公司的做法是否存在不遵守劳动法规而随意定制制度(已经实行业绩与工作量来考核工资,又考核上下班打卡)恶意克扣员工工资行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6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09 10:02
未经劳动局审批的,不定时工作制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2-05-09 06:5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5-09 10:2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5-09 11:20
未经劳动局审批的,不定时工作制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2-05-09 13:03
未经劳动局审批的,不定时工作制不成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山东东营
河北石家庄
贵州黔东南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41524
陕西 西安
人气:146050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0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