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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多处违反劳动法规定。本人28日星期五晚上电话通知单位领导不做了,领导立即同意

上海-浦东新区 12-03 14:34  悬赏 0  发布者:邵 回答:(1)
单位多处违反劳动法规定。本人28日星期五晚上电话通知单位领导不做了,领导立即同意。星期一去公司开退工单时,被公司领导诱导按照她提供的辞职信内容抄了一遍(因个人原因,本人28日与XX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面落款日期写的31日)。事后知道自己辞职是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的。我想知道,如果去仲裁开庭时提出:退工单和网上用工备案都显示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皆为28日,辞职报告,落款日期是31日,是被威逼利诱写的可以吗?可以推翻找这个辞职报告吗?(如果不写辞职报告就拿不到退工单)。谢谢好心律师能给予指教。不要回答找律师咨询这样废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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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3 14:47
基本上是推翻不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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