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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违章焊接作业爆炸事故(2)
www.110.com 2010-07-19 14:16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有: 
   
  (1)违章作业。该厂是一家小石油化工厂,无原油常减压蒸馏工段,只有催裂化润滑油工序,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液化气等产品,经济效益较好,年利税过亿元。但是,该厂缺乏安全技术管理人才,虽然参照其他石油化工厂的经验,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是制度执行不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如该次施工作业,按制度规定,成品油罐区为一类禁火区,要动火,必须经安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批准,安全处室专职安全人员、施工人员签字、办理一级动火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有消防、安全、专职人员现场监督,确保不出事故方能动火作业。但该厂生产副厂长直接安排生产设备部和机动车间维修班施工,没有办理一级动火证,也没有通知总工程师、安保部、消防队审查施工力•案及进行监督检查,失去了制止违章作业及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机会。另外,制度规定,动火作业必须同生产系统有效隔绝,而且专门制定了抽堵盲板的制度,但施工人员虽然制作了盲板,并且带到了现场,但没有使用,仅以关闭阀门代替插入盲板同油罐隔绝。阀门关闭以后虽然不漏油,但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关闭不严,留有一定间隙,特别是在有一定压力或温度差别时,阀门可能会漏气。因此上午焊接308号罐时,因308号罐盛满柴油,没有发生事敌,而在下午焊接204号罐的管道时,因阀门间隙漏气引起油罐内混合气体的爆炸着火。 
   
  (2)对柴油性质认识不足。柴油虽然不是易挥发的一级易燃易爆品,但是,柴油是混合物,其中所含的介于汽油、柴油之间的轻沸点馏分,在夏季高温情况下,挥发积聚于油罐相对密封的亡部空间,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就会造成爆炸。 

  (3)307罐、204号罐原设计为消防用清水罐,位于成品罐区西防火堤外侧,当改为柴油储罐后,周围没有再加防火堤,也没有设立明显的禁火标志,这也是造成施工人员未办理上级动火匠违章施工的原因之一。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素质低。厂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副部长在巡回检查中,已发现了施工人员在一类禁火区动火作业,但他没有按规章制度制止他们的违章作业,只是在施工人员从车间办的二级动火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代替厂一级动火证,使他们的违章作业合法化,但又没有按一级动火证要求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这次重大伤亡事故再次告诫我们,企业的各级领导及职工,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同时,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与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提高全体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与自我防护能力。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选用有生产管理实践经验及安全技术管理经验,专业知识丰富,技术素质较高的人员,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关键时刻起到管理把关作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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