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哪八项权利?
www.110.com 2010-07-19 13:22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赔偿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防护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教育培训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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