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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电力安全工作
www.110.com 2010-07-19 13:32

电力系统中,常在创安全纪录即将大功告成之际突生变故,功亏一篑。人们在谈论安全工作时,尤其是展望安全形势时,往往出言谨慎。
    电力安全生产的压力实在太大了。人们在传达学习各种事故通报时,对接受处理的一大串责任者,感到惋惜和无奈,谁都不希望下一个是自己,谁也不敢说心中就有多大的底。
本文试图从多个侧面,探索隐藏在事故背后一些有迹可循的东西。
    安全是什么?从系统工程的观点看,安全是指任何一个工作中的系统,在规定的条件下,使事故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这样一种状态。
    由此可知,世上不存在什么绝对安全的东西。通常所说的安全,实际是指一种可控的状态。我们在安全管理中,提出零事故、零目标的思想,实际可视为努力追求、无限逼近的一种奋斗理念。
    安全的对立面是风险,而不是事故。风险是可能随时随地存在的。做任何工作,哪怕是一项简单的单一操作,都存在着安全的风险。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对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使风险转化成隐患。这些隐患往往成为事故的苗头。当我们对风险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时,风险就以一种无可挽回的扩大趋势,以致无法监测和控制,事故便发生了。
    《水浒传》中,李逵这个人就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他在接老母回山寨的途中,对山区的风险严重估计不足。为了给老母找水喝,他把双目失明的老母随意放在松树边的一块大青石上。此处离虎穴很近,老虎出入频繁,人虎极易相遇。等到李逵找水回来,李母已经被老虎伤害了。
    武松更值得探讨,景阳岗打虎是未遂事故的典范。从文学上看,武松打虎,的确尽显英雄本色。但从安全管理上看,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章事件。简要分析,其错有四。首错即是酒后工作。武松视“三碗不过冈”的警示为儿戏,竟连吃了15碗。再错,就是一人夜间工作。按规定,过景阳冈须得白天,且需几十人结伴而行。三错,是心存侥幸,有错不改。武松到景阳冈下,再次见到了官府警示公文时,也曾犹豫。但他心存侥幸。有前行的勇气,无后退的决心。四错,是安全措施严重缺失。武松过冈时,只一根哨棒在手。且不说这哨棒能否足以承担打虎任务,仅这哨棒也是隐患多多。如料质是否合适,是否长时受潮,是否经过外力试验等等、等等,都是未知之数。关键时刻,哨棒断了,武松只好挥拳相向。
    可以说,武松打虎暴露出一连串违章现象,在我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都可对号入座。武松未出事,实属侥幸。
    通常,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事故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国家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列出了“酒后作业、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戴安全帽”等56种不安全行为並5类其它不安全行为,列出了“无安全标志、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等67种不安全状态並8类其它不安全状态。在上述款项中,有不少不安全现象是经常发生且顽固难改的,俗称“习惯性违章”。一段时期,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即是集中围剿习惯性违章。各单位全体发动,纷纷搜查身边的习惯性违章,並整理归类、编订成册。
    一度,“反三违”、“三铁”等刚性词汇强烈冲击人们的视听。铁的纪律、铁的意志、铁的决心,看上去很铁,其实,更反衬出安全管理工作的艰辛。一个“反”字,五味俱全。从社会学看,但凡某种现象用得上“反”字,说明已积重难“返"了。从物理学看,反,是对立的意思。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互为存在,互相排斥的。 “宁愿听到骂声,不愿听到哭声”的决心固然可敬,但是,能否打开一扇既听不见哭声也听不见骂声的安全管理之门呢?从系统的观点看,干部与职工、监督体系与保证体系,决不是一对矛盾,它们只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如果在工地上,工人们像放哨时似的喊“鬼子来了”,来提防领导人员及安监人员,那就足以说明,我们在安全管理的某个环节上出现了重大的肠梗阻。
    这提醒我们,抓安全也需要创新思维、发散思维。
    怎样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支点,找准这个支点,许多问题便迎刃而解。
    欧美许多国家的企业员工对安全工作的真正重视,其根本原因,是安全意识、安全素质、法律意识高度统一的结果。其直接原因是,安全是员工生存的基本需要。资本家唯利是图的本性,决定其榨取工人血汗的手段精明。员工出了事故的善后处理,企业根本不大包大揽,而是由保险公司等中介组织按严格的条款赔付兑现。这一做法,实际堵住了员工平时不安全的“退路”。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员工的主人翁定位,应体现权利与义务的高度统一。《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具有享受安全、享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但同样具有遵守有关规程、规章、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的义务。
    由此,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素质,形成共同的安全价值观,显得尤为重要。
    安全意识至少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也是企业的基本需要;
    2) 安全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道德;
    3) 安全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
    4) 安全是一种社会效益,也是一种经济效益。
    在此,不妨以安全帽为例,解剖一只“麻雀”。作为一种安全器具,安全帽具备冲击吸收、耐穿刺、电绝缘、阻燃、侧向刚性及抗静电性能。在工作环境中,我们就是利用这些性能,做尽可能的安全防护。但在现场中,安全帽被挪作它用,致使安全帽的功能和性能均发生改变。常见的有,把安全帽垫在臀下当凳子坐,把安全帽当容器用,无所不盛——盛水、盛油、盛螺丝等等。安全帽功能的异化,反映了一个单位对安全管理的错位和缺失。安全帽的使用水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单位安全管理的综合素质。据说,在某个大型工地,有两家电建公司同时施工。A公司一员工把安全帽当凳子用,被上级领导发现后,推说自己是B公司的。但B公司闻说此事,断然否定。他们深知,由于长期的规范熏陶,B公司员工早已根绝了此类现象。后来的调查事实表明,该员工确不是B公司。从这件小事看出,优良的安全环境,对培养员工的安全习惯、安全意识多么重要。
    事实上,安全帽的功能远不只这些。企业管理者不妨以安全帽为“道具”,充分做足、做好现场安全管理这篇文章。
    实际工作中,就在我们自我感觉不错,按部就班抓安全时,事故突然发生了。这种现象,常令我们猝不及防。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质量互变规律看,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事故的形成也不例外。它应该也有一个萌芽、发展、突变的过程。此外,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对立统一规律看,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研究表明,事故是由各种小过失累积产生、发展的。美国工程师海因利奇根据对人的大量相似事件统计分析得出,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无伤害异常事件发生数之比为1:29:300,这也被称作为三角形规律。它告诉我们:极少量的严重事故总是和大量的异常事件有某种内在联系。要消除重大事故,必须从消除大量的无伤害事件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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