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市场焦点》商银入股保险商试点办法出台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中银监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

  中银监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银保合作仍停留在代理业务层面,进一步合作的空间很大。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将有利於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保险业务纳入银行整体的金融战略统筹考虑,将对新产品开发、销售理念、理财人员培训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需向中银监递交申请,中银监负责审查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方案;拟试点的保险公司向中保监提出申请,经中保监批准后实施。

  入股风险主要有,因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集中与风险蔓延;因银保合作可能造成银行信誉风险外溢;因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非专业性或缺乏经验造成的管理风险;因并表管理不健全可能产生的资本重复计算等。

  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入股的保险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他们所担保的客户,均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表内外授信,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银行股东发行的次级债券,购买其他证券不得超过10%的上限。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