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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www.110.com 2010-07-30 15:17

  概 述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办理流程

  1、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 税务机关审核后开缴款书给纳税人。

  3、 纳税人将税款缴纳入库。

  相关政策

  1、 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等。

  2、开征范围:本市市区、县城、建制镇、金山石化和高桥、桃浦、安亭工业区。

  3、 计税依据:

  内资企业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计算缴纳。其中,按照房产计税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税按房产计税余值计算征收,年税率为1.2%。

  4、征税期限: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上半年征税期是四月、五月份,下半年征税期是十月、十一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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