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税务登记(3)
www.110.com 2010-07-30 14:59
三、纳税人在联合办证中心办理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分三种情况):
(一)企业新办税务登记:
1.《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5.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6.投资方为法人股的,需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各2份)
7.房产使用证明(自有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用房提供租赁合同)(1份)
8.外经贸委批准证书和批复文件(各2份)——外商投资企业新办税务登记需提供
(个人独资企业第5项不提供;私营独资企业第5项不提供;个人合伙企业需提供合伙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分支机构新办税务登记
1.《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5.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6.总机构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
7.总机构不在杭州的需提供总机构公司章程原件和复印件(2份)
8.总机构批准分支机构开业的文件或相关决议(2份)
9.房产使用证明(自有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用房提供租赁合同)(1份)
(三)其他单位新办税务登记
1.《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2.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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