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龙乐公司通过受让取得了粥稀稀演唱的涉案5首歌曲的著作权和邻接权以及严波演唱的涉案2首歌曲的表演部分的邻接权,从而也就享有相应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由于龙乐公司未就严波演唱的2首歌曲享有著作权和录音制作者权提供证据,故对其主张保护的相应权利不予支持。网络秀公司在M149网站的“M149空间”栏目中提供的服务均具有信息存储的功能,属于一种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网络的服务。龙乐公司虽不认可网络秀公司的信息存储空间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身份,但其对涉案歌曲来自于“M149空间”注册者上传的事实并无异议,且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来证明M149网站的“M149空间”栏目不是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栏目,因此对该意见不予采纳。网络秀公司对歌曲存储的区域安排并未改变其提供储存空间的性质,而对存储信息的推荐并不属于网络传播的范畴,也未出现涉案的7首歌曲,故龙乐公司称网络秀公司并非提供信息存储空间,而是提供内容服务的意见,同样不能成立。对于网络秀公司是否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网络秀公司已经明示M149网站的“M149空间”栏目是为空间注册者提供存储空间,网络秀公司在该网站的首页也公开了网络秀公司的名称、联系方式和网络地址;网络秀公司并未对空间注册者上传的歌曲做内容的改变,只是对上传内容存储位置的管理和为了解上传歌曲内容提供便利;在龙乐公司及其他权利人没有向网络秀公司出示权利证明时,没有证据表明网络秀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空间注册者的上传歌曲侵权;龙乐公司认可并未发现网络秀公司直接从上传的歌曲收费的行为,只是陈述网页上有广告;由于龙乐公司并未向网络秀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删除涉案歌曲,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其他权利人也发出了要求删除的通知,而网络秀公司在本案诉讼发生后已经停止了M149网站的“M149空间”服务,删除了涉案歌曲,故网络秀公司作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者,符合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对龙乐公司要求网络秀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网络秀公司在网络上传播涉案歌曲未得到龙乐公司的许可,故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从M149网站上删除涉案7首歌曲。综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判决:一、网络秀公司从M149网站(网址:)删除涉案七首歌曲;二、驳回龙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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