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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受伤害校方赔偿相应损失(3)
www.110.com 2010-07-23 15:02



  再有,学校对于在校期间发生的侵权行为只承担过错责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由此看出,法律对于学校只规定了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这是过错责任原则,如此规定的原因,就是基于上边所述的两点。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就本案分析,作为中心小学,在学生上体育课时没有教师在场进行指导、保护,学校和老师虽无让学生受伤的故意,但却有过失,这种过失即是没有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基于这一点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笔者认为,本案应由被告刘伟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中心小学只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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