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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制度将何去何从(2)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合法的年检与不合理的寻租

  中国政法大学薛刚凌教授认为,虽然企业的年检有法律依据,但是事实上,相当一部分年检是没有必要的。企业年检说到底还是计划经济思维的产物,一方面是政府对企业、对市场不放心,想管;另一方面是政府日常的监管手段不发达,只能依靠每年一次的年检。大量不必要年检的存在恰恰反映出了政府权力的自我膨胀,自我扩张。在计划经济的思维下,政府总是管得越多越好,权力总是越大越好。

  国家行政学院杨小军教授认为,我们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年检基本上流于形式,企业每年都要定期到管理部门填表,申报财务状况,缴费。企业为了通过年检,自然会填写有利于自己的情况,有的企业甚至做假,在年检的时候将资金划入,通过了年检,资金又被划走了。由于每年需要年检的企业很多,管理部门不可能对每一个企业的真实状况进行一一核实,最终这种检验也就成了一种走过场。这种频繁而又没有实际意义的年检等于是扰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企业为了跑这些年检项目要花上几个星期的时间。而在另一方面我们现行的年检与年检制度设立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年检本是一种资格标准审查,是对企业有无经营资格进行认定的,但我们现在的年检把资格标准与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标准混为一谈了。比如对出租汽车公司的年检,除了要对公司的条件、资金进行审查以外,还要加上是否办了学习班,是否订报,是否有拒载行为,是否出具正规收据等内容,其实这些内容都不影响企业获得许可资格,这都应该是日常监督和检查的范围,适用于行政处罚法来解决。把这些加入到年检的范围中,以注销经营资格作为手段,实际上是规避了行政处罚法。因为我国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的适用程序比较完备,不能任意使用。而一些管理部门将一些内容强加在年检中,增加了资格条件,以此来表现自己的权威,扩大自己的权力,这对许可制度无疑是一个打击,其危害性很大,它为管理部门的违规乱收费和权力寻租提供了一个途径。

  杨小军教授认为,行政许可的收费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收费刺激了一些管理部门的监管欲望,进而为此设立了更多的条件,增加了更多的许可内容。我们看到,上海浦东新区作为上海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试点区域,已于今年年初取消了企业的年检收费,企业年检由政府“埋单”,年检费用由政府的财政进行补贴。这显然对规范企业年检,规范行政许可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杨小军教授说,行政许可法的本意是限制政府的许可行为,不是非常必要的许可不设,可设可不设的许可不设,这就需要有权设定许可的部门认真衡量,把握许可法的原则和精义,同时在行业管理的过程中应更好地发挥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为社会的自主管理提供更多的空间。

  “减负”,一箭双雕

  取消和减少不必要的年审,加强个人自治、市场自治、自律管理和事后监督是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政府部门已经开始主动对各种年检进行清理,以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

  取消和减少不必要的年检会对企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以出租汽车公司为例,为了通过每年一次的年检,公司要按各有关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要求举办各种学习班,订阅这些部门要求订阅的报纸,按各部门的要求增加护栏,统一着装,统一卫生标准等等,否则这家公司可能会面临在年检时被淘汰出局的危险,至少它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不同部门的设卡或者是刁难,有些章就盖不上。而要达到这些标准都是要缴大量的费用,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的,而这些支出都会记入企业的经营成本。取消年检对企业在这些方面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解放,对政府来讲也少了一个权力寻租和任意收费的机会,有力于打造一个更加清正,更加廉洁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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