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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2)
www.110.com 2010-07-26 10:54

  (三)现行政府绩效评估流程不完整,阻碍政府绩效的提高

  政府绩效评估的完整流程应该是:明确价值取向——设定指标体系——确定评估主体——收集相关信息——得出评估结果——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方案——收集相关信息,由此循环往复。但是,现行政府政绩评估流程,只重形式,不重结果,往往只循流程在形式上走一遍,写出评估报告,就算过关,造成评估中形式主义盛行,走过场[2].即使评估中采用了虚假信息,得出了错误的评估结论,一般也不会追究责任,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只看报告做的好就可以了,评估考核单位也不归他管。这种轻“结果”的评估方式使评估流程的环节残缺不全,不可能对政府绩效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更谈不上促进政府绩效的改善与提高。

  (四)现行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单一,难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绩效的满意度

  评估政府绩效的根本标准,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绩效的满意程度。但现行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单一,多是政府内部评估,缺乏广大民众的参与,就是在政府内部评估上,大多也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估,职能部门的自我评估较少。即使有时也让“公民评议政府”,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政府行为缺乏公开性、透明性,人民群众也不可能对政府绩效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从而使政府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权力运用上失去群众监督,由此产生严重的腐败现象。特别是第三方评估即由专家学者组成的专门评估机构的评估,更处于不成熟的阶段,使政府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大打折扣。由于评估主体中缺乏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的评估,难以提高人民对政府绩效的满意度。

  三、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的客观必然性

  (一)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这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的和长远的指导作用。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3],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吸收入类现代文明进步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1].

  落实科学发展观,政府起着关键性作用。因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工作,都要由政府领导,组织实施。而政府绩效评估体制对政府行为产生导向性作用,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

  第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原有的政府绩效评估体制,在绩效标准设定上,片面强调GDP增长速度,将发展是硬道理变为发展速度是硬道理,忽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忽视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片面追求一时的高速度,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果,必然造成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引起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起大落,不能平隐较快发展。要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必须改革现行政府绩效评估体制。

  第二,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求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原有政府绩效评估体制,在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上,重视政府领导经济增长的考核,如将GDP增长率,引进外资项目和金额增长率、固定资本投资增长率等作为考核政府绩效的指标,而忽视对政府运用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对经济调控能力的考核;在对政府绩效评估方式上,重视对政府行为即期绩效的考核,忽视对政府行为远期绩效的考核;在对政府绩效评估机制上,以即期绩效和上级领导的好恶作为干部升迁的依据,忽视将远期绩效和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干部升迁的依据,结果造成各地政府纷纷推出“政绩工程”、“亮丽工程”、“形象工程”,特别是造成各地低层次重复建设,导致经济结构不合理,表现在产业结构层次低,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进而造成经济整体素质不高,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诸多矛盾。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党和政府必须紧紧抓住的一条主线。要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任务,保证经济协调发展,要求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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