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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2)
www.110.com 2010-07-26 10:54

    3、经济法追求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

    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经济主体和公民个人正常的经济活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法立法的目的。为实现这一立法目的,要求经济主体按照经济立法之规定,保证其行为合法性,彼此间形成规范的相互关系;要求国家经济机关积极执法,严格遵守法律约束,不得利用经济权限使经济主体承担不法义务或侵害其权利;要求司法机关正确运用法律,保证经济司法的合法性。理性地把握好经济与经济秩序间的平衡协调,克服政府经济管理中非理性之任意,消除任何主体在市场活动中对自由之不当限制或无度妄为,对于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4、经济法应以人性的全面实现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目标

    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很多,诸如公平、效益、自由、秩序乃至人的全面发展,但归根到底,法的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存在意义——即法作为客体满足人的需求。只有这种价值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才能显示出其存在的价值。因此,经济法的最终价值目标应是也必须是人的全面发展。这里的人是指人类这个广义概念而言的,单个人的行为必须纳入对全人类行为的规范中。这与经济法对社会公共利益要求的结论是一致的,是经济法从“个体权利本位”到“个体——社会权利本位”转变的必然体现。有鉴于此,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如企业法、税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法、金融法等,必须改变各自为政、单纯为促进经济发展而存在的现状。各部门法从立法到司法必须在“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最高价值目标的倡导下来制定和实施,从而使经济法逐渐完善,形成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所谓法的原则,是法的基本真理和准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全过程之中,作为经济法规则基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理。法律原则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律价值的具体体现,同时又是构造法律规范体系之根本基础所在。经济法基本原则在经济法实践中发挥着纲领性作用。经济法律规范都是它的逻辑展开和具体化。

    1、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经济法的基本要素中居于主导地位,在经济法体系中起着其它要素不可替代的作用。(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经济法价值取向追求,即社会公正、社会效益和协调发展,是对抽象价值观的具体化、固定化和物化。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经济法规则和经济法价值取向的汇合点。通过基本原则的指导和规范,使得经济法的价值目标的实现在具体规则中得到充分体现和保证,使规则服务于价值取向。(2)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具体规则的实践纲领,规定并贯穿于整个经济法体系的衍生、展开的全过程。不但能够指导经济立法,规制经济执法和司法,并保障和促进经济守法。经济法任何规范均不能与之相背,也是经济法实践每个环节所必须遵循的准则。(3)在法律没能规范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领域,以及法律赋予自由裁量权的场合,遵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特别的意义。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变化性,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广泛性,法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统统进行具体的规范,法律制定的滞后性更免不了出现法律调整的空白和缺陷。在这些领域里,基本原则的存在,成为各种主体行为规范的准则框架。(4)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规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基本依据。当经济法各部门发生矛盾冲突时,基本原则是解决矛盾的权威准则;当新的经济法规则产生时,基本原则作为经济法所有规则的基本准则,保证了经济法在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始终不脱离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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