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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思辩:“电荒”产生的深层次原因(3)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显然,无论是从整个国家电力工业还是从国家电力系统来看,在1999~2003年这三年中,我们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如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及对其改革争论的漩涡之中。我们看到,这样的一个行政命令在这三年限制整个行业的资产重组,从某种意义上说,才是对电力产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根本原因,也是我们今天全国大面积电荒的“种子”所在。

  对近年来电力发展中出现的失误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教训,我们必须进行认真的反思,目的是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纠错机制,最终形成电力这个国民经济第一基础产业和国民经济总体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对策之一:渡过难关,需打破行政垄断

  首先,在目前电力紧缺时期,应注重尽快培育市场,而非强化行政手段。绝不能用行政手段代替市场,靠越演越烈的行政手段限电,甚至回到各省之间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电量分配的老路上去。前提是敢于正面反思五年来的电力体制改革,找出经验教训,通过改革打破行政垄断,渡过电力改革的难关。

  其次,要化“电荒”坏事为好事,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重点要明确主体,搞好我国电力工业中长期发展的科学规划,建立并形成电力与煤炭、运输等产业上下游连动的整体市场体系。

  第三,尽快培育和完善电力市场。在电力盈余的地区和季节时段尽快实现竞价上网。不管任何季节、任何时段,也不考虑电力的盈余时期还是紧缺时期,采用固定的行政审批电力价格是行不通的。要借鉴并吸取美国加州电力危机的经验和教训,适当允许电力价格在一定范围内波动。

  第四,根据中国“两个80%”的特点,即“全部电量中的80%是工业用电,工业用电中80%又是重工业用电”的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在总体上需要靠市场和电力价格这样的经济手段为杠杆,来调整不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目前中国的装机容量是4亿千瓦,约占美国9亿千瓦的1/2,而中国2003年的GDP 值却仅有美国的1/9.我们在产业结构上是需要进行调整的,从电力需求侧进行调整的潜力也是巨大的。通过改变用电侧结构,提高电力能源的利用效率,优化中国市场经济在重化工业、制造业及第三产业之间的合理结构,就必须从电力发展的内延扩大再生产入手,来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并建立电力和国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对策之二:谨防电荒“后遗症”

  五大电力集团独立运行不久,在出现电荒的背景下,已开始快马加鞭上新项目,出现大干快上的景象,更有3年以后才可以发电的项目已经列上了议事日程,有的已经动用巨资开始启动,加之外商、民营资本的进入速度加快,这种在没有明确负责电力规划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权威机构的正确引导,没有原有的国电公司通过自身内部行政性协调机制发挥作用情况下的繁荣“泡沫”,不能不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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