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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社会中法律的回应性特征(2)
www.110.com 2010-07-24 15:34



  所以说,以技术为先导的工业革命发展到知识经济时代,已经不单是技术与经济的问题,它们更多的是与制度、文化和道德等密切关联的社会发展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之下,第十四届世界社会学大会对知识问题倍加关注。[11]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夫妇(Alvin and Heidi Toffler)早就指出,“全球性的竞争至少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再回到生产流水线时代的一致性,一律性,回到官僚和体力型的经济。但是,第三次浪潮不仅仅是个技术和经济学的问题。它涉及到道德、文化、观念,以及体制和政治结构。总之,它意味着人类事务的一场真正的变革。”[12]也许,未来学家们略带有些天启般的观点总让人们的认同感有所保留[13];但无庸置疑的是,这场以知识经济为先导的变革是整体性的,是一个社会范式的转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转变是以生产物质产品为主导的工业社会范式转变到以生产知识、信息为主导的“网络社会”或“知识社会”[14]的新范式。当然,对知识社会这种新范式的探讨必须先对其背景或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的兴起进行考察。

  那么,什么是知识经济呢? 这个时下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语汇,各学科也为之提供了不同的注解。按照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96年科学、技术和产业展望》报告中的说法,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经济学学者从这种“新经济”对传统理论的挑战中发现,知识经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将知识作为内生变量纳入了经济分析范畴;另一方面是在知识型企业中用“劳动雇佣资本”的模式替代了传统“资本雇佣劳动”的模式。[15]社会学学者在考察社会生产、分配、消费和就业四个环节后认为,知识经济有四大特征:(1)创意成为生产的主要内容;(2)知识的占有程度成为分配的主要依据;(3)知识消费成为主导消费;(4)知识劳动者成为社会的主要就业者。[16]这些分析都有一定的道理。而从宏观上来看,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比较,知识经济大致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提出知识经济的概念,而且把它说成是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时期,主要是从生产要素的角度来划分的。在人类发展史上,在蒙昧时期,人类的经济主要是采集和狩猎经济;而进入文明时期,人类经历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两个发展阶段。农业经济历经数千年,其主要生产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力。工业经济数百年,其主要生产要素是资本、自然资源和劳动力。[17]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生产要素则是知识和信息。[18]

  这种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决定了其支柱产业不同于农业经济时代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畜牧业,也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煤炭业、石油业、钢铁业和汽车业等,因为知识经济必然依赖技术所推动,自然地,高技术产业就成为了其主导产业。当然,这里所说的高技术产业是一个发展的概念。随着某项高技术成果的成熟和普及,原来的高技术产业也会变成传统产业,甚至成为“夕阳产业”。同时,高技术产业也是一个集合的概念,就目前情况来说,它包括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产业。其中,信息产业中又可分为计算机制造业、软件业、网络服务业、咨询业、通信业等。[19]

  第二,知识经济是由创新所推动的经济。农业经济是靠土地和劳动力增加获得发展的,所以战争的目的在于扩张领土和俘虏劳动力。工业经济是靠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市场的扩张获得发展的,所以战争的目的在于掠夺资源和市场。知识经济的发展则依靠创新推动,不断地创新是其原动力。 “创新”这一概念是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 1883—1950年)在《经济发展理论》(1912年最先以德文版出版)一书中最早提出来的。他认为,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把一种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他认为,这种新组合的创新包括了五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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