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政法系主导社会转型(2)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宪政治理就是把宪政视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知识与制度。宪政治理包括三个层次,即原则、制度和策略。在原则层次上,社会治理的人治模式逐渐被内德外法的法治模式即新礼治模式所取代,宪政民主的原则将替代礼治和人治,而成为中国新的社会组织原则。受普通法宪政主义的影响,宪政治理把宪政看作为一种治理国家与社会的方式,这与普通法的概念相当类似。宪政治理的目标在于实现社会各种利益与价值的综合平衡,从而隐含了仁爱、正义、和谐社会的观念。从人治到法治、从专政到宪政的转变就是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宪政治理方式的转型。政法系将推动中国实现宪政治理的进程。
体制内外的合力,上下的合力乃形成中国合内外之道的和平转型模式的动力机制。中国要建立的是公民政体,即调和了精英与平民要素、以正义为原则的共和政体。这个政体的道统由士人共同体承担,政统由法律人共同体承担。而政法系是法律人共同体的具体承担者。中国公民政体的现实推进,要靠两个共同体,即士人共同体和法律人共同体,法律人共同体不仅有利益的诉求,还担当权利和正义之守护的责任。法律人共同体的位置处于精英和平民之间,有可能担任弥合精英和大众的矛盾的角色。政法系超越了人文知识分子,和技术官员时代,促成法律人共同体时代的来临。政法系顺应了中国政治转型的增量改革方式。政法系是守护正义的自然贵族,其虽属于精英但立足大众,调和精英和大众的矛盾与冲突,可能成为调和官方与民间关系的第三种力量。法律人共同体作为调和精英与大众矛盾的中间阶层,可能主导中国的社会转型全局。通过政法系技术化的运作,有可能实现中国社会的和平转型,这取决于政法系高度的政治智慧。政法系需要认识到巨大的历史机遇,以及所担负的深沉的社会责任与使命。
范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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