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制度论文 >
论在司法活动中对人格权的保护(4)
www.110.com 2010-07-24 13:11



  (二)严格追究侵犯人格权的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司法干警侵犯人格权的案件屡屡发生,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前途是严重的阻碍,对公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我国应加强对人格权法的立法。严厉打击侵犯人格权的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

  司法机关应该重视教育和引导干警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精神境界,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在司法活动中对公民的人格权不受侵犯。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中华民族长治久安、长远发展和伟大复兴的根本大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