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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区警察历史角色的转换——解读王法金的社(5)
www.110.com 2010-07-24 13:12

  第五、社区公安民警历史角色的转换有助于解决公安机关经费不足、警力不足等实际困难。西方国家的社区警务正是基于政府不可能对警务工作作无限制投入的观念而提出的,从实践来看,基础工作、防范工作做好了,案件少了,公安机关的经费、警力支出就会相对减少。同时,依托于社区开展警务活动,通过社区党委、政府机构和群众组织的支持,再加上群防群治队伍的健全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缺的问题应该会有所缓解。

  其实不仅是社区警务要学王法金,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是我们全体公安队伍终身要解决的问题。尽管时代不同了,科技在进步,观念在更新,然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工作的看家本领永远不能丢。完全可以这样说,一个不会做群众工作的民警,、就绝对不是一个称职的民警,尤其在基层,更是重中之重的一个问题。反思由于不会做群众工作的缺失,给我们公安工作、公安形象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失误、恶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全警补课。要把学会做群众工作作为公安民警,尤其是基层一线民警的重要考核指标。近年来,我省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在警务改革和强化服务群众方面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但并不是全方位的系统的改革,只能解决一些局部的问题,而警察职能的转变,角色的转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公安机关存在的问题。那么我们公安机关怎能适应目前的形势和要求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按以块为主的原则理顺公安体制。特别是在县一级公安机关必须改变主要按专业设置机构、部署警力的模式,把有限的警力和资源最大幅度地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中去。按属地原则把治安管理职责、权限和相关警力下放到派出所,保证派出所有足够的警力开展社区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派出所也实行按块管理和一警多能、综合执法服务机制,根据人口、区域面积和居委会设置情况设立社区警务室,尽可能把民警安排到第一线发挥服务群众和保一方平安的职能作用。

  二、按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摆正打防关系。江泽民总书记对消防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批示,科学地阐明了消防工作中防范与救灾的关系,江总书记的这个批示不仅适用于消防工作也同样适用于处理整个公安工作中的打、防关系。通过防范达到少发生案件、事故,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都远远胜于发生后去破案、去抢险救灾。就警察的职能看,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稳定社会;另一方面要通过防控手段消除犯罪因素,遏制犯罪行为,确保一方平安。实践证明,只打不防,打不胜打;只防不打,防而无力。把打击与防范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是社会治安趋于严峻态势下必须遵循的方针。但打击毕竟只是治标,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警察工作根本目标在于实现和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正常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因此,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是治安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警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其次,应该正确认识警察的服务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我们知道,服务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宗旨,群众满意是检验公安工作的标准,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力量源泉。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的工作将无从谈起,更不可能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防范工作要依靠社会,通过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来开展,而不能说还给社会,撒手不管。因此,侦查破案是公安机关的硬道理,防范和基础工作同样也是公安机关的硬道理,两者不可偏废。社区警务的重点是防范,是基础工作,我们不仅要从观念上重视“防”,还要从工作措施、考核指标和民警待遇等各方面体现出来,使民警乐于防、安于防,在防的工作中创造辉煌的业绩。此外,还要加强对防的工作的指导、训练,制定科学合理的防范工作计划,引导民警开展好创安全社区、群防群治等工作,建立严密有效的治安防控网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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