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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糊涂仙”VS政府理性
www.110.com 2010-07-26 10:55

内容摘要: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产生市场垄断、自然垄断,行政垄断是拥有行政管理权力的主体以限制市场竞争为目的实施的运用行政管理权作用于市场的行为,该行为是政府失灵表现,导致限制市场竞争、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后果。我国行政垄断的存在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成为相关部门进行权力“寻租”的温床。反行政垄断成为必须,该制度需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并以立法、行政、司法三重维度建构。

  关键词:行政垄断解构 制度建构

  2006年4月6日,广州云峰酒业生产的小糊涂仙酒通过湖北省汉川市红头文件的“红色营销”事件被曝光,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和声讨,在各种声音未了之时,本文仅从经济法的视角对该事件进行分析。

  事件经过:2006年3月17日,也就是全国“两会”闭幕第二天,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2006]11号”文件,要求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并给各单位附加总计200万元的任务。

  2006年4月6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当天文件废止。

  2006年4月7日,湖北省汉川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要求全市“严格公务接待纪律”,“倡导公务接待中使用地产酒、地产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1]

  美国学者曼昆就经济的现实性将垄断划分为三种类型: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市场垄断是在市场自由竞争下,少数公司利用其资本、技术或管理上的优势所取得的一种市场势力,并且凭借这种势力实现超常经济利润的可能。自然垄断主要指在生产技术上所存在的生产劣加性,使在一个市场上由一家企业生产所有的产出具有最大的生产效率,这在表面上呈现出完全垄断的特征。[2]垄断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和竞争关系,排斥完全竞争的市场类型和结构。从某个企业的角度看,垄断会使其赚取超额利润,但从全社会的立场来看,它会以低效率为代价,浪费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3]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也是市场经济失灵的一种表现,但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又使得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干预经济成为必要,经济法也由此产生。但同作为市场中的一员,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又使得政府在面对利益的诱导下也可能失去有限的理性,不正当地运用行政管理权对市场进行干预,政府失灵同样有存在的空间。本次“小糊涂仙酒” 的红色营销之举,在经济法的维度下就是政府失灵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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