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规与法令的关系(9)
www.110.com 2010-07-26 11:11
〔16〕萧蔚云,《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69页。
〔17〕黄显辉,《澳门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成立十周年特刊》,澳门大学学生会,第37页。
〔18〕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参考文献:
1. 萧蔚云,《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
2. 骆伟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概论》,澳门基金会,2000年。
3. 黄显辉,《澳门政治体制与法渊源》,东方葡萄牙学会,1992年。
4. 《澳门的宪政制度及司法组织》,法律翻译办公室,1995年。
5. 《法域纵横》总第五期,法律翻译办公室,1998年。
6. 《澳门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成立十周年特刊》,澳门大学法学院学生会,2000年。
7. 赵向阳,《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章讲义(纲要),发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短期课程。
8. 赵国强,《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发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短期课程。
9. Prof. Doutor Joho Castro Mendes, 《INTRODUO AO ESTUDO DO DIREITO》, Lisboa, 1994.
10. J.J.Gomes Canotilho, Vital Moreira, 《Constitui o da República Portuguesa Anotada》, 3a edo revista, Coimbra Editora,1993.
澳门大学·何志远
- 上一篇:法治和良知自由行政行为无效理论及其实践之探
- 下一篇:禁讨行政行为合法性之评析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