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反不正当竞争动态 >
天津市蓟县传销窝点被端
www.110.com 2010-07-14 15:54

  日前,工商蓟县分局接到来自海南省三亚市两名寻找孩子的人员求助,陪同寻找孩子的家长前来的还有海南省三亚市刑警队的工作人员。来人称自己家的孩子蓝某陪同女友邓某来天津打工,但音信全无,已向海南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线索也只提供地点是渔阳镇。经分析,其孩子很有可能被传销组织控制。

  根据提供的线索,工商执法人员立即与蓟县打击传销综合执法队一同对蓟县周边地区及日常监控重点地区进行排查。在接到求助的第二天,在蓟县管驿村一临建房内发现一传销窝点,现场有26名传销人员正在集会。执法人员让家长去查看,是否有失踪的孩子,经核实其中正有他们的孩子蓝某和邓某。工商蓟县分局与海南三亚市刑警队联合行动,成功解救两名被骗参与传销人员,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26人,依法取缔了该传销窝点。

  在采访中,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传销活动往往伴随着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非法拘禁、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传销组织往往对受骗人员采取精神控制、暴力监禁等措施让受骗人员就范,往往引发刑事案件,受到查处时甚至公然暴力抗法。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介绍传销方法,收取高额入门费,组织传销网络。此类传销发展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

  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