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反不正当竞争动态 >
山西:月饼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禁止销
www.110.com 2010-08-18 15:29

  月饼生产中有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一律禁止出厂销售;拒不整改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曝光。8月20日,省质监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立即开展对月饼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依法严惩月饼生产中制假售假和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为:各辖区内月饼生产加工单位,以及宾馆、饭店和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单位。对宾馆、饭店和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限在经营场所范围内销售。对发现在市场销售的,将责令停止销售,继续违规生产销售的,按无证生产查处。

  检查内容为:月饼生产企业是否无证生产、小作坊是否签订承诺书、是否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产品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标识是否相符等方面。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