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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侵权确认与司法侵权赔偿的联系与区别(2)
www.110.com 2010-07-21 10:55

    司法侵权赔偿审查的任务是:司法职权行为违法侵权造成的事实和损害程度,赔与不赔和赔多赔少及怎么赔的问题。关于侵权的事实和程度。侵权的事实是指对人身的侵害、财产的损失和损害;侵权的程度是指对人身致伤、致残或者致亡;对财产造成损坏、灭失等。关于赔与不赔的问题,要看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

    (三)适用的法律不同

    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以及有关法规和立法、司法解释。司法侵权是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的侵权,并且司法机关行使职权一般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法规等进行的。因此,对其职权行为的违法侵权确认,仍然依照原来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如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某人进行刑事追究或者处罚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那么,确认其职权行为侵权时,仍然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又如,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措施是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的,那么,对其侵权的确认,仍然适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而司法侵权赔偿解决的是由侵权造成损害的赔偿,所以,它适用的法律只能是国家赔偿法和相关的法规,如立法和司法解释。

    (四)适用的程序与结案的方式不同

    司法侵权确认适用的程序除个别情形(如纪律处分适用决定)外,一般应适用诉讼程序,即通过诉讼程序对职权行为违法侵权作出确切的认定。其结案方式除个别情形采用决定的方式结案外,一般采用裁判的方式予以结案。而司法侵权赔偿,只能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适用赔偿程序,并以决定的方式结案。

    (五)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

    司法侵权确认适用的法律文书,除部分情形如对侦查、检察阶段的拘留、不起诉、撤销案件以及查封、扣押、冻结和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拘留、罚款等职权行为违法侵权的确认适用决定书外,一般是适用裁定书或者判决书。而司法侵权赔偿适用的法律文书,无论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复议机关的复议,还是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赔偿案件的最终处理,则一律适用决定书。

苗文法 谭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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