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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辞职引纠纷 未获签合同单位不同意辞职
www.110.com 2010-07-07 12:55

  因申请辞职遭单位拒绝,飞行员郭文杰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告上仲裁机构。但因对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满,郭文杰和校验中心双双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朝阳法院已受理了这两起案件。

  12年未获签合同

  郭文杰称,1996年9月他调入中国民航飞行校验中心工作。到2008年,郭文杰在中国民航飞行校验中心工作整整12年。

  今年3月26日,郭文杰因福利待遇问题向所属单位提出了辞职,但飞行校验中心未同意其辞职申请。郭文杰说,在做飞行员的12年间,中国民航飞行校验中心从未与他签订过,而该中心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则是“出于飞行安全的考虑”。

  除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外,单位还存在着侵犯其疗养、休假权利的行为。据其介绍,空勤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为期25到30天的健康疗养。然而,12年间他只疗养过一次,时间仅为15天。3月26日,郭文杰提出辞职,飞行校验中心未同意。

  郭文杰提起仲裁。后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校验中心为郭文杰办理辞职手续,同时郭文杰支付单位培训费人民币25218元和34795.8美元。

  单位不同意辞职

  对于培训费,郭文杰认为,这是为了迎合单位需要,而不是掌握专业飞行技能。郭文杰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撤销裁决中支付培训费用的内容,同时在继续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单位给付加班费39万余元、疗养费23万元和经济补偿金20万余元。

  在郭提起诉讼6天后,9月8日,校验中心也因不服仲裁裁决,将郭告上法院。该中心表示不同意办理郭文杰的辞职手续,且认可仲裁裁决确定的补偿数额。该中心称,飞行员的缺乏是中国目前的国情,暂不同意郭文杰的辞职申请。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一事,该中心也表示今年1月,该中心曾要求与郭文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郭文杰未签。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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