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法律业务
委托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一条 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 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 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鷂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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