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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风景名胜区管理(7)
www.110.com 2010-08-02 15:28

  二、环境质量调查内容

  (一)有关地震、断层、火山、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情况;

  (二)有关气候特征、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向、风速、寒暑季期等;

  (三)有关的水域特征、水位、水温、水量、潮汐、凌汛、泥沙含量等情况;

  (四)有关土壤、植被、大气、水质以及污染源的状况;

  (五)有关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地方病及有害动植物等情况。

  三、开发利用条件调查内容

  (一)内外交通状况

  (二)公用服务设施状况(包括食宿、购物、文娱、医疗、邮政、银行、厕所等情况);

  (三)基础工程设施状况(包括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环卫、污水处理、防灾安全设施等);

  (四)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包括人口、民族、生产、物资供应、群众生活水平、文化教育等);

  (五)管理工作状况(包括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立法工作等)。

  四、风景名胜区评价依据

  (一)景物的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及其分布和环境规模;

  (二)自然环境质量;

  (三)开发利用条件。

  从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以(一)、(二)两项为主要依据。

  附件二:关于申请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申报材料的规定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报告(30份);

  二、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报告(5份);

  三、风景名胜现状分布图及地理位置图(5份);

  四、重要景点、景物的图纸、照片和有关材料(5份)。

  附件三:关于风景名胜区规划内容和上报材料的规定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内容(文字说明和图表)

  (一)现状(包括历史沿革,景物与环境评价,接待服务条件,管理状况等);

  (二)总体布局规划(包括明确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与特点,功能分区,景区划分与游览路线组织,确定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和外围保护地带,总容量和分区容量分析);

  (三)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规划;

  (四)天然植被抚育和绿化规划;

  (五)人文景物维护与利用规划;

  (六)交通规划;

  (七)基础工程设施规划;

  (八)旅游服务、生产生活和管理设施规划;

  (九)近期建设规划(包括重要景区、服务基地、大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技术经济论证和投资估算等);

  (十)管理规划(包括实施规划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立法执法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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