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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下婚房方知"新娘"已嫁 讨要彩礼被法院驳回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半岛都市报10月11日讯(记者 李珍)离异的王先生2001年通过婚介所认识了张女士,两个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并订了婚。张女士表示要结婚的话王先生必须要有房子。随后的几年里,两个人很少联系,直到去年当王先生准备好房子要结婚时,却发现张女士已经另嫁他人了。王先生觉得被欺骗了,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让她偿还两万多元的钱和一枚钻戒。近日,市中院终审判决,王先生因证据不足诉讼请求被驳回。
    据了解,家住四方区的王先生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自1998年离婚以后就一直一个人生活。2001年,王先生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张女士,王先生觉得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而比他小17岁的张女士也觉得王先生成熟、稳重,表示愿意交往。两个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2002年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商量好先订婚再结婚。据王先生称,说到订婚时,张女士马上给他开出了一张彩礼的清单,包括两个大红包,其中1个包装一万元现金,1个包装存折,存折上要存入15000元。张女士还要求王先生准备结婚的住房。
   王先生离婚后把房子给了前妻,自己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而要达到张女士的要求,王先生必须要再买一套房子。两人订婚以后,王先生就开始想办法去准备房子,两个人的联系也少了。“我以为既然订婚了,肯定是要结婚的。”但是让王先生想不到的是,2007年,等他准备好房子要和张女士结婚的时候,张女士却告诉他一个惊人的消息:她已经在2006年和别人结婚了。“她和别人结婚,竟然没有告诉我,而且我们两个人都订婚了,怎么也要打声招呼吧。”王先生辛苦准备了几年房子,本以为可以迎娶新娘过门,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这样尴尬的结局。伤心之余,王先生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算了,“我们订婚的时候我花了三万多元,既然没结成婚就得要回来。”王先生随后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了四方法庭,要求她归还彩礼钱25000元,还有一枚价值5000多元的钻戒。“我并没有收他的礼金,何来还的道理。”张女士在法庭上表示,尽管王先生拿出了当时她开出的礼单作证据,但是自己并没有收到王先生的彩礼和钻戒。“我们确实已经订婚了,如果没有给钱又怎么可能订婚呢?”王先生还找来了自己的弟弟做证人,但是,由于拿不出足以证明已经给张女士钱的证据,张女士又对王先生所说的彩礼钱和钻戒矢口否认,法院无法采信王先生的说法,最终,王先生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王先生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市中院维持了原判。

[编辑: 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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