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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早结婚女子买假户口本 违反户口管理法规被罚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7月17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妙龄女郎,竟持一本伪造的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被负责办证的民警发现。最后,该女子因违反户口管理法规被罚款200元。

  当天上午10时许,罗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黄黎黎正在为群众办理身份证,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也递上一本户口本要求办证。初看时,小黄觉得其与一般的户口本无异,但总觉得有什么不妥,于是她认真查看起来。最后,小黄发现该户口簿的公章、字体与他们所发的户口簿有较大差别,疑为伪造的户口本。

  经其他民警进一步核对后证实,该户口本确系仿造,于是对持证人银某(女,21岁,罗城县东门镇人)进行讯问和调查,最后,在证据在面前,银某承认其使用伪造的户口本。
 
  原来,几年前,初中毕业的银某便到广东省中山市打工。期间,她与一名男工友相识并恋爱、同居,去年3月,未满20周岁的她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能够顺利地登记结婚,她在广东省中山市拨通路边的办证电话,花了500元钱买了假户口本,并成功的骗过了有关部门领到了。

  7月17日,认为这本户口本可以假乱真的银某,又拿假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想不到被火眼金睛的户籍民警识破。

  当天下午,城关派出所根据有关户口管理法规,对银某罚款200元,并没收、销毁伪造的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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