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财务公司高管挪用300万被判11年
www.110.com 2010-06-30 10:32
中国法院网讯 身为主管业务的国企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王锐没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反而擅自挪用公款300万元归个人使用,至今未归还。1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王锐有期徒刑11年,同时责令王锐退赔人民币300万元。
今年43岁的王锐原系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工作人员。1994年1月,中新集团公司等15家国有公司、企业发起成立了中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中新集团公司控股,并委派王锐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8月中新集团财务公司进行了增资及股权变动,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含非国有股份)参股。
1997年9月29日,王锐利用其担任中新集团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并主管业务的职务便利,以购买证券的名义,通过永信期货公司转帐,将本单位300万元公款擅自挪用并归个人使用。单位查账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向有关部门举报,王锐于2004年8月4日被查获归案,300万元被挪用的资金至今未还。
一中院认为,王锐身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委派到该国有公司参股的其他公司从事领导、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虽然中新集团财务公司并非全资的国有公司,但王锐是被国有公司中新集团委派到中新集团财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代表国有公司在非国有公司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因此王锐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相关文章
- ·集团母子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设计思考
- ·对并购后集团公司的财务效益评价
- ·中成财务有限公司诉鸿润(集团)有限公司、广
- ·集团公司的财务治理
- ·集团公司的财务治理
- ·银监会依公司法明确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 ·原告重庆小蜜蜂财务软件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佳
- ·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在军工集团公司中率先颁布并
- ·华能广东发电公司等诉天津工艺品进出口集团有
- ·天津市南华劳保皮件有限公司与天津市隆庆集团
- ·薪资行情:去年英国大公司高管工资平均上涨10%
- ·注册资金非法 转款不构成抽逃或挪用公司资本
- ·证券公司倒闭 一高管追讨清算期间薪金败诉
- ·违法解聘财务经理 上海一公司被判赔偿近80万元
-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
- ·关于贵州长征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政策性
- ·广东证券原老总受贿过堂 多名高管涉案公司申请
- ·广州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
- ·某企业(集团)公司企业借款纠纷
- ·鸿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