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婚姻动态 >
老人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后用付女方生活费吗
www.110.com 2010-08-06 15:02

 刘先生说,他父亲今年70岁了,不到半年,俩人合不来,且女方无经济收入,现在父亲想要离婚。问,离婚后用付女方以后的生活费吗?

  唐山正一律师事务所李莉律师解答:如果刘先生父亲与妻子离婚,二人就解除了夫妻关系,刘先生父亲对女方不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不需要支付女方离婚后的生活费。但因女方无经济收入,如女方离婚时生活困难的,根据我国第四十二条规定,刘先生的父亲应当在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