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 > 婚姻法规 >
关于域名纠纷案件中几个问题的思考(3)
www.110.com 2010-08-24 13:19



  二、法院判定和处理结果

  法院认为,法律提倡和保护公平竞争,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应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告英特艾基公司是“IKEA”的商标注册权人,“IKEA”商标在中国及其他许多国家早已注册,且使用从未间断;长期以来由原告提供的以“IKEA”为标识的商品及服务遍及世界二十九个国家和地区;其巨大的年营业额,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家具零售公司之一;该公司长年投入巨资进行不断的宣传和推广,其商品及服务具有高品质,该商标在世界各国的消费者中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及良好的信誉。在中国,因原告对其“IKEA”商标大力宣传和推广,加之其独特的经营方式及良好的服务而为相关行业及消费群体所知悉。因此,应认定“IKEA”商标为驰名商标。

  被告国网公司注册的域名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的字母及读音相同。域名从技术上讲是因特网地址的简略形式,随着商业活动在因特网上的发展,域名与商业标识的联系已逐渐紧密。网络技术空间,仍属于人类社会活动的领域,网络空间的行为是社会行为在新技术上的表现,因此,网络上的商务活动及发生的权利冲突应受到相关法律规范的调整。被告国网公司将原告的“IKEA”驰名商标作为域名使用,易误导广大消费者认为该域名的注册人也是“IKEA”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或者与该驰名商标权人有着某种合作关系,进而误认为在该域名内可以查询到与“IKEA”商标相关商品的情况,提高了被告国网公司网站的访问率。被告国网公司上述使用方式客观上利用了附着于该驰名商标上的良好商誉,并且由于因特网上域名使用的唯一性,也使得该驰名商标注册权人在因特网上行使该驰名商标权受到妨碍,故应认定被告国网公司的上述行为对该驰名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了侵害。被告国网公司虽在该注册域名内设置了语音论坛的主页,但并未按照其所设置主页的目的进行实际使用;且经查证被告国网公司还注册了大量与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的域名,该大量域名均未被积极使用;被告国网公司作为网络信息咨询的服务者,注册了大量的域名而不积极使用,其待价而沽的非善意注册行为的主观动机十分明显,故被告国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原告英特艾基公司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并保护其注册商标的实体民事权利,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与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机构无涉,与之相关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应受中国的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被告国网公司辩称其申请域名注册并得到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准许,本案属行政法律关系,原告应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出请求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国网公司所称“ikea”系其独自构思,并投入大量的精力和物力进行策划、进行品牌培植,开展语音信箱服务等一节,因其亦未能提供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对于被告国网公司所称其注册“ikea”域名的行为并未侵害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本院亦不予支持。

  综上,被告国网公司将原告的“IKEA”驰名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该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还有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侵害了原告作为驰名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因此,被告国网公司不能使用“ikea.com.cn”的域名,该域名注册应予撤销。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判决: 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ikea.com.cn”域名无效,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撤销该域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