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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确定2009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下调2%
www.110.com 2010-09-03 11:00

  如果企业效益允许,今年辽宁省企业职工的最多可比去年增加17%,最少可增加2%。

  近日,辽宁省公布《关于公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2009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涨幅低于去年。

  根据《通知》,2009年企业职工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7%,下线为2%,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标准。

  与去年辽宁省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相比,今年辽宁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比去年低2个百分点;上线比去年低2个百分点;下线比去年低3个百分点。而业内人士分析,辽宁省今年确定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之所以比去年低,主要是考虑到金融危机对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影响。事实上,为减轻企业负担在今年已经陆续出台政策,比如说,为困难企业发放社保补贴等等。

  今年辽宁省企业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7%。上线俗称警戒线。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参照上线标准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上线。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企业,还要适度调控其工资增长水平。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则可以按不低于下线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

  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729元,月平均工资为2310.75元。若按此数计算,在职工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各企业按照今年的指导线基准线增长工资,辽宁省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应增至约30501元,如按照指导线上线约为32442元,按下线约为28283元。但实际上,因为各企业经济效益不一样,职工工资增长的基数和幅度也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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