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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加班后 公司以“偷窃”为由将该女工解雇
www.110.com 2010-09-04 11:10

本报讯 (记者海鹏飞)女工拒绝无薪酬的,此后被公司以“不听领导安排,偷窃清洁用品,在上班期间玩游戏”为由解雇。近日,禅城劳动部门认定公司证据不足,裁决其赔偿女工9226元。但该公司至今未支付赔偿金,目前,女工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拒绝加班被指偷窃

    据女工阿兰(化名)称,她从2006年2月进入禅城一钢铁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办公大楼部分楼层的清洁卫生。去年9月起,她又兼任公司前台文员,负责考勤、接待等工作。但今年5月26日,阿兰却突然被公司解雇了。

    公司解雇阿兰的理由是“不服从公司安排,偷窃公司清洁用品,在上班期间玩游戏”等。但阿兰认为,真正的原因是公司领导此前让她在周六下午继续加班,负责办公大楼的卫生,但不再给加班费,她没答应。

    被解雇后,阿兰向禅城区劳动部门提起了仲裁。钢铁公司坚称,阿兰在打扫卫生时,偷窃公司领导办公室的物品。今年5月份,公司人员在对宿舍卫生检查时,在阿兰宿舍里发现了公司清洁组所用的塑料胶袋、纸巾、清香剂等物品,有照片为证。此外,阿兰还经常在上班时间玩游戏,串岗聊天,且不服从工作安排。

    “我要负责卫生,还要负责前台接待、考勤,哪有时间玩游戏啊。”对于公司这些“指控”,阿兰觉得很委屈。至于公司提供的在她宿舍发现塑料胶袋、纸巾、清香剂等物品的照片,阿兰表示这些照片可能是她离职后拍摄的。

    证据不足 公司需赔偿女工

    禅城区劳动部门仲裁认为,钢铁公司超过期限提供了奖惩通知单、照片等证据,且这些证据不能证明阿兰存在偷窃公司办公和清洁用品的等行为,裁决钢铁公司支付违法的赔偿金9226元。今年8月,佛山中院驳回钢铁公司撤消裁定的请求。

    目前,钢铁公司仍未将9226元赔偿金支付给阿兰。近日阿兰已向禅城区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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