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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
www.110.com 2010-07-06 14:3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随着我市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但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不接受安全监察,违法安装、修理和使用特种设备,拒绝法定检验检测和拒不办理有关手续等行为的发生,导致了园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增多。为防止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园区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现就加强全市工业园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妥善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安全与投资环境的关系,理解和支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杜绝设备安全隐患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工业园区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切实督促和指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的企业尽快按国家有关规定整改到位。

  三、园区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有资格证的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定期检验制度,对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四、园区企业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必须向质监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经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所有使用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监督范围,符合条件的设备应办理“注册登记证”,无“注册登记证”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五、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本着“服务企业,确保安全,促进生产”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生产现场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帮助企业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对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六、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设备使用单位的沟通,及时做好设备的安装、修理质量的检验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严禁超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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