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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2)
www.110.com 2010-07-05 12:59

  进一步扩大高级技工教育的规模。除加快市高级技工学校发展以外,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也要积极开办高级技工班。'十五'末,高级技工班在校生比重要提高到20%以上。根据《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的规定,技工学校可面向各类教育招生;毕业生同其他职业学校一样,列入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范围,并可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在办好技工教育的同时,经教育部门批准可开办高等职业教育学历班,列入国家计划,主要面向技工学校招生,学生毕业后还可继续升学。

  (三)改革完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办法。除全省统一时间组织招生外,学校经批准,可根据企业用工需要,随时组织招生。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要面向全省招生。技工学校要积极扩大生源,为愿意接受职业资格教育的各类人员提供学习机会。技工学校毕业生实行推荐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各级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技工学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市外、省外和境外就业服务。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技工学校应当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逐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学校新进教师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现有教师,3年内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实习指导教师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且操作技能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水平。加快培养一批胜任一体化教学的专业课教师。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关心技工学校教师的生活,确保工资发放,保障各项权益。

  二、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就业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逐级落实目标责任。要认真研究制定就业培训计划,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再就业培训,合理确定就业培训基地,通过各种类型的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除在城镇普遍推行外,逐步将从事农业生产的初、高中毕业生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范围。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达到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规定课时标准,取得《山东省劳动预备制培训证书》的学员,经相应考试可升入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学习。对社会各类其他以技能培训为主的培训机构,也要积极扶持引导,发挥他们的作用。社会培训机构的结业生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其教师可参加技工教育职称评审。要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加强监管,严格审批, 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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