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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法律援助之路能否走好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晴天霹雳车祸断腿,日子艰难妻子投井自尽,状告肇事者没钱起诉……这两年,河南省修武县农民常喜来日子过得很不易。公安机关好不容易锁定肇事者,对方又说无钱可赔。在走投无路时,有人向他介绍,打官司没有钱不用怕,法院里面常年有律师免费咨询。拄着拐杖的老常走进了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设在县人民法院的值班室,值班律师许振东决定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几番周折,法院一审判决肇事方赔偿常喜来9万余元。

  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延伸。“它变过去‘被动受理案件’为‘主动寻找案件’,这就相当于法律援助机构在外设了个‘急诊室’,是法律援助机构向外延伸的触角。”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说。

  目前,起源于河南省修武县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已经在河南全省推开,这项法律援助的创新之路走得如何?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值班律师制度的由来

  缘于联合国项目,2006年9月试点开始

  河南修武县值班律师制度缘于2006年联合国的一个项目。2006年初,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商务部、司法部协商,在中国选择一个县进行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项目的试点,旨在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体制与国际接轨。河南省修武县被确定为首个试点县,2006年9月项目试点正式开始。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由政府买单,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等部门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或者作为被指控人的代理人,帮助被指控人申请延期审理、进行保释听证或者处理其他法律事务。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目的,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机构的一个部门,一直处于坐堂办公、等待案件的状态。王文海说:“值班律师制度是一个突破,我们走出去,到最需要法律服务的人群中,提供法律援助,让更多的群众知道法律援助,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据许振东介绍,修武县首期选聘参与试点项目的值班律师共18名,分别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看守所、城关派出所各设立一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每个值班室每天配2名律师值班。每个工作日,由值班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或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试点期间值班律师补助等费用从国际专项资金中支付,2008年试点期结束后由政府买单。

  修武试点项目自2006年9月14日正式启动至2008年3月31日结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商务部、司法部组成的考察组对修武县实施情况考察后认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项目对于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修武试点项目虽然结束了,但值班律师制度在中原大地已播下种子,健康成长。2009年,河南省在法院、看守所、公安局等部门设立了22个值班律师办公室,涉及8个省辖市、20个县区。2009年,全省值班律师共接待咨询10451人,出具法律意见书278件,化解信访事件153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650件。

  2 对值班律师的反映如何

  化解矛盾的“消委会”、法院的减压阀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的出现不仅使群众受益,而且设立值班点的法院、派出所和看守所也都满意。群众称其为化解矛盾的“消委会”、解除困惑的“急诊医生”、群众维权的“绿色通道”。

  修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文力认为,“值班律师是法院工作的减压阀。”一位市民把房子卖出后看到房价大涨感觉吃亏了,想把房子再要回来,与买者多次争执,起诉到法院。而法院不予立案,这位市民把怨气撒到法官头上,立案人员希望他咨询一下值班律师的意见。值班律师史威敏给他耐心讲解,这位卖房人放弃了起诉念头。修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周白雁说:“以前立案庭的任务很重,有些案子不该立,而当事人不理解,还认为是法官不近情理。现在,有值班律师的解释,老百姓信服,很多案件就息诉了,纠缠的人也少了。”

  在修武县看守所,所有在押人员都会收到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这是设在该所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创意。

  去年夏天,一个抢劫杀人犯罪嫌疑人见到设在焦作市看守所的值班律师张洪涛后,扑通跪到地上就磕头,他说:“我因为故意杀人被关押在看守所,杀人偿命,我觉得必死无疑。是你给我指明了一条生路,我一定要好好改造。”看守所一位民警对记者说,遇到特殊的在押人员,他们会首先想到值班律师,在给在押人员讲法律课时遇到不懂的问题,也会咨询值班律师。在侦查阶段让值班律师提前介入,实现了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获得帮助权等合法权利。

  律师的感受更有说服力。“以前公众认为我们在这些地方设立值班室是为了揽案子挣钱。”修武县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喜庆表示,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责,不收取律师代理费。

  3 下一步如何走

  好事办好,仍需多方努力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的设立拉近了法律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实践证明它是行之有效的。但是,从试点和目前的推广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律师资源分布不均阻碍着这一制度的推广。一个地方要有10名以上的律师才能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河南省地级以上城市律师资源丰富,选择值班律师的余地比较大,但最需要值班律师的是县、区级,河南省县、区律师资源相对不足。修武县司法局局长李国全说,他们县是请了几个在外地工作的修武籍律师才得以把值班律师制度坚持至今。

  第二,政法部门对值班律师制度的支持需要统一协调。派驻值班律师,需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不然工作很难开展。焦作市司法局局长樊国说,焦作之所以能在全市推广这一制度,主要是靠市政法委的统一协调。

  第三,值班律师服务范围需要规范。由于值班律师制度刚刚起步,目前河南省只有省法律援助中心下发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操作规程》作为指导性文件,各地值班律师办公室运作模式、工作内容、与所驻单位的协调等差异较大。河南省司法厅正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解决这一问题。

  第四,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值班律师办公室是新生事物,且又设在法院或看守所内部,社会知晓率较低,许多群众因为不了解,以为是看守所或是法院的内部机构,过其门而不入,影响了值班律师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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