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动态 >
丈夫继承遗产妻子可转继承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程某的公公婆婆独自有一套住房,并且一直未与其他子女共同生活,今年初,程某的公公因突发脑出血去世,而婆婆也由于悲伤过度在三个月后离开了人世。两位老人的相继过世给程某的丈夫梁某打击很大,梁某一直责怪自己还没有好好孝敬父母,他们就已经过世,这样的事实让程某的丈夫一直接受不了,整日昏昏沉沉,家人怎么劝说也不管用。

  终于,在老人的丧事刚刚处理完毕那一天,梁某遭遇意外交通事故导致身亡。程某的公公婆婆临终前留有一份遗嘱,指定程某的丈夫梁某继承他们的一套房产,但是梁某还没有继承这一遗产就又意外身亡,梁某和程某又没有子女,程某为此专程到司法所询问:自己有没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告诉程某:根据我国《通则》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程某的情况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所谓转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还没有接受遗产就死亡了,因此他的应继承份额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像本案中程某的丈夫梁某为被转继承人,程某为转继承人,转继承与代位继承虽然有相似的地方,但是由于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继承的根据、继承的范围和主体都不同,继承的权利义务也不尽相同。所以程某的丈夫梁某生前没有放弃遗嘱继承,程某作为他的合法妻子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可以接替丈夫梁某接受其父母遗嘱应得的遗产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