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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私制(2)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记者陪同吕老板来到位于中央北路308号的工商银行城东支行。位于大院里的食堂大门紧锁。银行办公室俞主任也向记者做了解释,当初银行和马飞谈合作的时候,他的必备手续都有,银行也没有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情。银行也咨询了相关律师,由于银行与马飞之间合同证明只是租赁关系,马飞与所有供货商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应该由马飞自己承担。

  “通缉令”只是诱饵

  昨天晚上7点半,记者按照“通缉令”上留下的手机号码,联系上了发“通缉令”的杨先生。杨先生说马飞骗人过程绝对可以写本中篇小说。三牌楼一家菜场卖牛肉的被他骗去6万,丁家桥菜场卖猪肉的被他骗去6万,五条巷一个买米的也被他骗走5万元的货。

  杨先生的儿子去年5月到美国读书,去美国之前,一次初中同学聚会上认识了马飞的女儿。随后,两人偷偷谈起恋爱,很快马的女儿就以家里欠了不少外债为由,将杨先生儿子的压岁钱、大学里买股票赚的钱,一共12万骗了个精光。杨先生的儿子到美国后,马的女儿在电话里、网络上多次向杨先生儿子诉苦,希望再支持一把。杨先生儿子在美国整整吃了一年快餐面,又将省下的7200美金打给了马的女儿,这样先后算下来就是26万多元给了马家。

  后来杨先生将受过马飞骗的人基本都联合起来了,“通缉令”也是大家的主意,只是希望能把马飞找到。贴这个“通缉令”的时候,大家也讨论过是否合适,但是他们几次报警,警方都没有受理。所以贴“通缉令”实在是无奈之举。

  既然贴这个“通缉令”,杨先生说就不怕警察找上门,更不怕马飞出面告侵犯;怕的是找不到马飞一家,怕的就是没有警方愿意介入调查!大雪天里杨先生去了河北邯郸马飞舅舅家,这两天刚刚回来,没能找到马飞,但是杨先生发誓一定要找到马飞。“我希望他们夫妻告我侵权,这样我就能找他要债了。”

  警方认为不合法

  菜场内的一些上当商户纷纷表示,这样的骗子太可恶,本来就是做小生意的,钱都是一分一分省出来的,仅仅因为马飞的行为,他们就要损失一年的血汗钱,实在不甘心。而一些路过菜场买菜的市民却有不同想法,很多人觉得,这样把人家的照片和身份信息毫无保留地公布出来,应该算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再说,就是马飞存在诈骗行为,最后的通缉令也应该由国家执法部门发布啊?市民个人怎能发布这样的山寨版“通缉令”呢?

  昨天上午,接到吕先生报警的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派出所汤警官,对市民贴自制“通缉令”追拿欠债人的做法,表示这显然不合适,因为发布通缉令是个很严肃的事情,只有国家执法机关才有权力发布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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