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约定时间
债主可随时索要
接听时间:23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唐迎鸾(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陈女士:四年前我一个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但借条上没约定还款时间也没约定利息。去年我向他要过,他总是推托。今年因为我急需用钱,所以又向他要,他也没还,我很生气。请问我能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他吗,是否超过了,还有我能否要他归还我这么多年的利息?
唐律师:根据最高人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因此,如果借条上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随时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且,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李女士:我与丈夫2002年结婚,2004年我们买房时,他父母亲补贴我们12万元,现在我们感情不和,我准备起诉离婚,请问对他父母亲这12万元钱,该怎么认定?
唐律师:正常情况下,这12万元钱应当认定为他父母亲对你们双方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2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李女士:我原本在某单位工作,现合同期已满,我想换工作,但原单位不肯放人,还以种种理由无故扣押我的档案。我因此无法与新的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唐律师: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5日10:0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025)96096—1—1热线的是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董云春律师或登录扬子论坛bbs.yzwb.net“律师在线”版块,在线提问,律师将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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