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动态 >
陈致中身陷招妓风波
www.110.com 2010-08-07 10:36

  摘要: 陈水扁儿子陈致中26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出面向爆料他招妓的台湾《壹周刊》提出民事告诉,求偿新台币200万元,但未提出刑事告诉。

  据台湾《壹周刊》报道,陈致中7月3日凌晨被拍到开着自家凌志休旅车,载绰号“妮可”的应召女郎到汽车旅馆开房间,双方以新台币5000元交易。报道指出,妮可还夸奖陈致中很可爱,但因为他是名人,看起来很紧张,从头到尾都不愿意让她离开视线,入房和退房也由她负责。《壹周刊》还掌握4段陈致中召妓时致电中介的电话录音,对方告知陈致中时间、地点,不过并没有拍到陈致中本人的画面。

  陈致中的律师罗鼎城表示,陈致中本次提告主要是在提出名誉回复,至于求偿新台币200万元,是因为之前台湾《壹周刊》所属的壹传媒已做过不实报道,结果陈致中提出告诉后胜诉,因此这次提出这个金额,“下一次将再加倍”。 陈致中表示,其它人在事后做延伸报道或加油添醋,像是“邱毅、刘益宏、林瑞图等人,也会追究刑事跟民事的法律责任。”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