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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售洋酒标识获刑两年
www.110.com 2010-07-08 16:35

  供应的客户遍布全国 假洋酒流入娱乐饮食场所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苏倩雯)非法制造洋酒标识销往全国各地,假酒贩子将非法灌制的洋酒销售至娱乐场所。日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处非法制造洋酒标识的被告有期徒刑两年。

  据线报端掉“黑”窝点

  被告人李某潮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注册洋酒商标案是广东省2009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之一。2008年6月底,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线索,在南屏镇广昌村有一个涉嫌非法制造各种“洋酒”瓶盖的生产窝点。7月4日,侦查人员现场抓获正在组织生产的老板李某潮及工人4名。

  2007年4月,被告人李某潮就在珠海市南屏镇开设了未经工商登记的旺潮瓶盖厂,组织人员非法制造大量知名品牌洋酒商标标识。7月4日,公安机关抓获李某潮时,除在其工厂查获生产设备一批及假冒百龄坛酒瓶盖9180个外,还在距离不远的仓库查获十余种假冒知名洋酒品牌的瓶盖、颈标、背标、正标、盖胆、防伪标、热塑膜等共计21万余个,因有部分瓶盖尚未丝印注册商标标识,经法院最终认定犯罪数量为137846个。

  网上谈价钱约时间送货

  据李某潮供述,他主要是通过网络联系客户,在网上谈好加工的数量和加工费后,客户按约定的时间将半成品或空白瓶盖送到其工厂,他的工厂加工好后通知客户上门取货,验完货后用现金结算加工费。

  例如,他帮汕头一高姓客户加工过600多个“杰克丹尼”的假瓶盖,包括瓶盖的盖胆和收缩膜,共收取了300元左右的加工费,而高某将其用于自己非法灌制的洋酒并转手牟利。

  公安机关查获的账目显示,李某潮加工瓶盖及商标标识供应的客户遍布全国。经调查发现,这些假洋酒基本上都是流入内地的娱乐饮食场所,被识破的几率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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