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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的官方规定
www.110.com 2010-07-09 14:47

  商标查询的唯一官方机构是: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心」),查询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中心只对境内商标申请人及组织开展商品申请前的查询,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查询商标,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查询商标种类为中文(含汉语拼音)、英文(字头)及其合成的商标,图形商标及商标中的图形部分暂不予查询。

  二、经商标局批准具有商标代理权的组织,可用传真、邮寄、直接递交计帐的形式查询商标。

  企业与个人只可采用直接交费方式查询商标。

  三、应查询单位和个人的要求,中心除开展普通查询外,还可办理加急商标查询:

  普通查询:从收到《商标查询单》的第五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提供查询结果。

  加急查询:从收到《商标查询单》的四十八小时(不含法定节假日)提供查询结果。不办理邮寄加急查询。

  四、价格:

  (一)普通商标查询:中文商标每件60元;外文商标每件100元;图形商标每件120元(暂不查询)。要求办理加急商标查询,按上述收费标准加倍计收加急费。

  组合型商标查询:如英文(含字母、字头)中文商标(注:指英文与中文无确定含义或含义不一致的商标),图形中文、图形英文商标(暂不查询),则按中文、外文商标两件计价收费。

  (二)为方便收费,境内的传真查询目前暂定加收20元传真费。

  五、各商标代理组织的商标查询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商标局从各代理组织预交的商标费中定期划拨给中心。

  六、中心统一制定商标查询单及查询报告书式,各代理组织按照该书式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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