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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信任(3)
www.110.com 2010-08-13 15:10

系统,由部证书签发管理系统签发证书。

有条件的省份,应直接采用目标模式。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采用过渡模式,待条件成

熟后,逐步过渡到目标模式。

三、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认证系统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由部、省、市三级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分别建设。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的建设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网络信任体系的总体框架和相关标准规范,负责统一规划网络

信任体系的密码体制,负责全国统一的电子认证系统相关软件的定制开发,承担部级电子认

证根系统的建设工作,完成证书认证系统的测评并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安全性审查,

负责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业务相关联的安全认证与授权管理,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

认证系统纳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电子认证体系的相关工作。

(二)省及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建设内容

各地根据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原则,遵循网络信任体系标准规范,以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电子认证根系统为依托,承担本地区电子认证系统建设,负责电子认证系统和应

用的集成工作。

四、网络信任体系应用

(一)应用范围

网络信任体系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应用提供有效的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责任认定等安

全保障机制。列入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的联网数据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采集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异地业务经办等全国性跨地区联网应用,要逐步以网络信任体系为支撑,

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其他各项跨地区联网应用,要在条件成熟时逐步纳入统一的

网络信任体系。各地区自行开展的本地业务和应用,可自主决定是否采用数字证书,但依托

互联网开展的自助式办事业务,如网上社会保险费申报等,应逐步采用数字证书。

(二)证书分类

网络信任体系主要为两类用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一是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业务专网

用户(以下简称内部用户),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办理中涉及的社会用户(个人、用人

单位等,以下称外部用户)。针对这两类用户,网络信任体系签发和管理五类证书。其中,面

向内部用户的证书分为三类,分别是:

1.机构证书——面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机构(包括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各类经办机构、公共服务机构、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等)和服务于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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