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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性骨病扶贫救助行动
www.110.com 2010-08-12 14:40

  一、活动背景

  据了解,广西人口已经超过5千万,按骨病发病率为4‰的比例计算,每年新增骨伤病患者人数就高达20万。其中股骨头坏死、骨髓炎、强直性脊柱炎、骨折、骨不连接、颈椎病、腰椎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老年性骨病等骨伤骨病占绝大多数,由于广西贫困地区较多且缺乏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致使不少骨伤病患者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因病致残,因病返贫”的状况时有发生。

  为了帮助广西贫困的致残性骨病患者早日摆脱疾病困扰,重返健康之路,广西红十字博爱基金会设立了“致残性骨病扶贫救助”基金,专款用于致残性骨病患者的扶贫帮困工作。

  二、活动内容

  面向人群:户籍在广西且患股骨头坏死、骨髓炎、早期强直性脊柱炎(早期未出现竹节样改变、髋关节未出现融合以前)、骨不连接、颈椎病、腰椎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老年性骨病的贫困患者。

  所需材料:

  1、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证明);

  2、患者填写的“致残性骨病扶贫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可登录广西博爱网www.boaigx.com查询下载表格或到市县红十字会领取资助申请表);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报告;

  4、区、县、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市县级以上民政局签章确认。

  救助细则:

  救助原则:每人仅救助一次。

  广西区内患致残性骨病贫困患者的住院治疗救助比率为住院费用的40%(每个患者最高救助额度为5000元);门诊患者救助比率为门诊费用30%(每个患者最高救助额度为4000元)。

  申请流程:

  从广西博爱网站下载或在当地红十字会领取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经本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经济情况证明,送患者户口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由市或县/区红十字会核实后,报广西红十字博爱基金会,经审核批准后,书面通知患者。患者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治疗通知书》到“致残性骨病扶贫救助”行动定点医院广西成林骨科医院就诊。即可获得 “致残性骨病扶贫救助”行动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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