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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残疾人康复扶贫救助工程实施方案(草案
www.110.com 2010-08-12 14:40

  市 残 联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2006年4月3日)

  一、实施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帮助扶持贫困残疾人奔小康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在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今天,残疾人这一社会弱势群体更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为了有计划地扶持贫困残疾人摆脱困境,最大程度地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受损伤的功能,帮助更多的残疾人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扶助他们共同建设小康生活,市委、市政府已将“残疾人康复扶贫救助工程”列入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落实好这一项目,既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亲切关怀,也帮助了一部分残疾人重见光明,走出家庭,融入社会,同时扶持了一部分残疾人摆脱贫困,切实为残疾人解决许多实际困难,这必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现实意义。

  二、任务分解

  “残疾人康复扶贫救助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低息有偿扶持100户贫特困残疾人发展生产经营,每户5000元;为100名贫特困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轮椅;为100名贫特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

  市残联依据各县(区)人口比例及工作实际将任务具体分解(详见附件一)。

  三、项目实施时间和责任部门

  (一)2006年4月15日起开始轮椅发放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残联。

  (二)2006年4月--5月完成对需要扶持救助的贫特困残疾人进行筛查、摸底等工作;完成“康复扶贫救助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实施方案和资金筹募计划的制定、手术点的选定,以及残疾人康复扶持救助对象的筛选等。

  责任单位:市、县(区)残联、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

  (三)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集中施治的方式,时间为2006年4月—6月份和9月—12月份。

  责任单位:市、县(区)残联、卫生局。

  (四)2006年6月—12月份完成低息有偿扶持100户贫特困残疾人发展生产经营。

  责任单位:市、县、(区)财政、民政、残联。

  (五)2007年1月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评估验收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期间邀请新闻单位进行跟踪督查,接受社会的监督。

  责任单位:市“残疾人康复扶贫救助工程”协调领导小组。

  四、经费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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